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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安徽17岁女孩,在警察眼皮底下投河***了,你有什么看法?
警察说他们不是超人,警察说他们也不会游泳,警察说他们真的已经尽力了,真的。但真的用心尽心了吗?估计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回答这个问题。
2020年12月4日13时许,望江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警:望江县城吉水桥边有一女子欲投河自尽。接警后,处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。在民警安抚劝导过程中,女子突然扑入深水区。然后民警展开施救,但为时已晚,女孩被打捞上岸后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这件事情之所以引发大众争议,是有不少网友认为警察没有及时施救,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年轻的生命从眼前逝去,违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指责,应该受到处分。
目前涉事民警已经被停职调查,***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如果是一个普通人,不管他有没有进行施救,我们都不能对他进行道德***。毕竟水中救人需要专业技术,不是会游泳就可以的。一个不小心,人不仅救不上了,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。但人民警察不在此列。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,是警察的法定职责之一,是警察的法定义务,而不是道德要求。
《人民警察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“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,应当立即救助”
所以,要求警察积极地***取手段救人谈不上道德***,如果他们态度消极的话会以“***”被***。
不知道有没有人还记得08年地震,一个老师没有管学生,第一个跑出来教室。虽然事后他解释在灾难来临时,自保是人类的本能。但他还是被冠以了“范跑跑”的外号,被打上了“自私自利”、”缺乏师德“的标签。同时引发了全社会的打讨论。而他在被所任职的中学辞退之后,即使是作为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的高材生,很长时间也找不到工作。这在性质上和这件事很相似。
12月4日,安徽望江县一小女孩在几个警察的目视下沉入水里溺亡。女孩跳水后,五位民警和辅警手拉手缓慢走过去救援,可女孩突然纵身一跃淹没,最后被打捞起来已没有了生命迹象。
此事涉事民警和辅警已停职接受调查!网友们提出质疑,现场身为民警怎么没有及时、正确地施救?在女孩入水还不太深时,民警就该直接将女孩拉回来。他们愧对了“人民警察”这四个字。
可我觉得不然!首先,我们大抵没有直接近距离接触过***的人,一心赴死的人哪里可能轻易阻止得了。当时情况,每分每秒都在和死神争夺一条生命。安慰、劝解,往往真的很难一下子改变赴死之人的执着想法。
其次,民警也是人,有自己的家庭,救人要紧,但不意味着他们就该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。他们手拉手下水,目的是用最稳妥的方式救人,把整件事的伤害性降到最低。我们没有这样的救人经历,怎么能知道思想斗争和行动有多难?作为旁观者,我们不该对民警过分指责。
再者,还有人说,估计是水太冷了,所以他们都不太敢下水。但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,要如此那也就别去当警察了。但有一点倒是可能,那就是如果出警的警察不会游泳。贸然下水施救,他们就等同于是白白送死,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局。
但话又说回来,要是到场的警察都不会水,那是不是证明出警安排有失呢?并且,当时人命关天,他们不会游泳,理应大声疾呼会水的群众帮助迅速救人。可短短几分钟内,他们磨蹭蹭蹭,几乎什么都没做,如此看来还是有失责的成分在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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