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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女子被他人***四次,第五次下毒毒死了该男子***怎么判?
一般強奸犯的特点都是文化程度比较低,体格比较強壮或魁梧的无赖之徒,相对于受害女性的体格和气力,人脉,宗族都处于绝对优势。
受害女方多次忍让,原因在于:
一是女的不敢冒然拒决,或不愿拒决,这正好给***犯留下了继续犯罪的把柄。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。
二是罪犯一但得手,一二再,再而三的想继续下去,这样女受害者既无力拒决,也拒决不了。
三是受害女性不愿继续被强迫霸占下去,同时,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节,又不敢报警。
四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羞耻事报警,一但***败漏,社会恶习,人性的偏私,坏人的口舌,任何一方都会把受害方搞的人鬼不是,人间难存。
因此,依据以上四点情形,受害方实施必要报复,这仍属于自我防卫和保护措施,也是唯一得力的有效手段。如果罪犯被处死或意外死亡,只能属防卫过当论处。
个人认为***可能判三个月以上,一年以内***。
23岁的小倩是一名工厂女工,在被人侵犯四次后,不堪其辱,在被第五次侵犯时,于水杯中放入了毒鼠强,致人死亡。
2016年,我在一家玩具厂做人事经理的时候,曾接触到一个让人震惊和唏嘘的案件。
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叫小倩的23岁姑娘,她是我们玩具厂的一名工人,家里穷,所以20岁就离乡别井从广西来到广东打工,有3个年头了。做过很多工种,服装厂、鞋厂都待过,2015年的夏天到了我所在的玩具厂来做工。工厂里的宿舍人多嘈杂,严重影响睡眠,小倩就和同厂的姐妹小悠在外面租了个小房子,每月150元的房租,两个人分担房租,倒也乐得个清净。
那个小房子,是城乡结合部到处可见的那种出租屋,四层楼,每层楼间隔成十个小房间,小倩她们租的是三楼的其中一个小单元。紧挨着她们的是一个男租客,三十岁左右的年纪,染着一头金黄的头发。有时候碰面了,那黄毛会用一双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小倩看,令她感到害怕。
厄运有一天降临到小倩身上了。小悠家里发生了急事,请***回了老家,小倩晚上加班到10点,回到出租屋的时候,已经是十点半了。刚打开出租屋的门,那个黄毛也刚好回来了,应该是喝了酒,浑身散发出一阵难闻的酒味。
小倩赶紧进了自己的租房,刚想把门关上,一个身影紧跟着进来了,而且很熟练地把门关上了。小倩哪有经过这种阵仗,极度的害怕让她的身体都战栗了,脑袋一阵空白,都忘了呼叫了,只是一个劲地往角落里躲。
我觉得这女子的行为是故意***罪。原因如下:
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,5月的某一天晚上,开着服装店的小敏(化名)11点关门后准备回家,因为离家比较近,走路大概15分钟,她便选择了步行回家。没有想到此刻她正被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,小敏走到一段人烟少的地方,尾随在后面的李某趁着她不注意,上前一下子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拖到了玉米地里。
不管小敏如何挣扎,都被他紧紧地困住,强行和小敏发生了关系,事后看着崩溃大哭的小敏,李某威胁她如果敢说出去,就放火把她的店烧了,去她家里找她的父母算账。
小敏看清楚李某是附近的小混混,***见而避之,小敏又气又恨,带着痛苦回家了,还不敢让父母发现自己的异样。
可是小敏的退缩增长了李某的气焰,他后面在一个月内又***了小敏6次,小敏恨透了李某,发誓要报仇雪恨,便在自己的私处涂抹了毒药,主动邀请李某。这一次,李某没有那么好运了,中毒而亡。
总结:小敏在一次被伤害之后,知道李某不是好人,却不报警让警方取证对他绳之以法,选择默默承受,息事宁人,这才造成了后面几次的被害。
若是小敏带着刀作为防身武器,在遇到侵害的时候反击,那么就是正当防卫的行为。
小敏本来是受害者,为了报仇,惩罚坏人,自作主张在身上下毒骗李某上套导致他失去了生命,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,小敏犯了故意***罪,处理不当,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,可悲,可叹,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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